因應「一例一休」新制上路,部分港區裝卸公司以增加人力成本為由,擬對船、貨方加收星期六、星期日的裝卸作業費用,高雄港務分公司昨(二十四)日上午九點邀集交通部航港局南部航務中心(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主管機關)、高雄市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商業同業公會及高雄港十三家散雜貨裝卸公司,召開會議研商,達成六大共識:

一、一例一休是規範雇主依法對於勞工所負義務,港埠業務費率表則是規範港埠收費項目與標準,兩者主體與適用法規並不相同。

二、港埠裝卸作業特殊,廿四小時作業,全年無休,無法讓個別或全體裝卸公司自訂固定休息日,致使裝卸作業中斷,造成港埠擁塞,影響國家整體經濟運作。為利港區作業運作順暢與裝卸工人調度,建請高雄市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商業同業公會彙整會員意見,函請勞動部納入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之一條所規範之特殊工作者。

三、國際商港港埠收費,須依據港埠業務費率表所載的項目與標準辦理,而現行費率表所規定國、法定紀念日及工作時段加成費率,應可兼顧船方、貨方與裝卸公司三方權益,因此在費率表架構未改變前台中商業登記,裝卸公司如自訂星期六、星電動床期日為假日加收費用,將違反費率表之規定。

四、建議本港散雜貨裝卸公司在港埠業務費率表架構下,考量本身成本結構與競爭優勢,向船貨方收取合理裝卸費,並回歸服務品質與裝卸效率之競爭,以改善整體經營環境台中公司行號申請台中公司設立

五、對於裝卸工人人力不足問題,請高雄市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商業同業公會彙整提供相關資料,函請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及交通部航港局辦理就業媒合作業,高雄港務分公司亦給予必要的協助,必要時可納入高雄港市合作平台會議中討論。

六、為避免船方提前派工造成裝卸人力候工與成本增加及耗損工人體力,高雄港務分公司將擇期邀請港區相關業者就作業聯繫等方面開會研商,以提升高雄港整體裝卸作業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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